王都美咯咯的笑:“而且光有白鱼还不成,同时要训练眼睛对黑暗的辨识度,最好能在冰窟里待上半年……”。
“半年?”。
小雅一吐舌头:“你饶了我吧,这可不是人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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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说的”。
王都美似乎觉得这小姑娘挺有趣,故意逗她:“我不是人啊?”。
“不,不,我只是奇怪,朱祈光在变身之前,已经和正常人一样了,你们为啥不出去,偏要住在这黑咕隆咚的山洞里?”。
“是不是因为你儿子的眼睛?”。
胡小铃见小冰末用衣服套着头,觉得他也许无法适应光亮。
“……怎么说呢?”。
王都美沉吟片刻:“这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件事的问题,首先是祈光他们家,朱长毛虽然有毛,但不傻,他妈也不是哑巴,母子交流起来应该没有障碍,为什么一辈辈传下来,却忘记了人类的语言?”。
他们能理解别人的意思,可需要自己表达的时候,用的却是另外一种声音和动作,随意性很强。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放着已经完善好的不用,非要搞创新,就象有些不务正业的医学家,想让男人生孩子一样。
“我个人认为,他们中间有一代人试图与世隔绝,从心理学上讲,这属于应激行为,一种自残式的保护手段,牺牲一部分利益,从大群体中跳出去,以避免自己的小群体被分化……”。
听着有点绕脖子.
“什么意思?”。
“就是怕上当受骗”。
胡小铃似乎明白了:“你不是想骗我吗,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看你怎么骗?”。
她边说边瞅我,弄得我浑身不自在。
“……这么理解也行,但其根本是害怕被抛弃、被孤立的不安全感,希望别人以自己为中心,用一句孩子话说,你只能跟我玩”。
假设你带儿子去朋友家做客,吃饱喝足后,儿子却不肯跟你走了,要认他当爸爸,怎么办?。
“这确实让人愤怒”。
王都美点点头:“再加上从前世道艰辛,朱家人又没有一技之长,要在外面混生活,谈何容易?至于我儿子,没什么好说的,四年前他才五岁,眼睛不能受刺激”。
“那你呢?”。
“我?……”。
王都美没回头,却叹了口气:“那个傻瓜,他是担心出去后,我会报仇”。
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关于爱情与谎言的故事!
“一开始我把他当成逃犯了,因为问他什么都不回答,后来吃了白鱼,眼开了光,才开始互相了解”。
以前朱祈光不会说,王都美又看不见他的手势,其实肢体语言也是语言,两个人就靠着你比划我猜,越来越熟悉。
“我比他大了十岁,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有好感是肯定的,毕竟人家救了自己吗,小伙子长得也精神,突然有一天,他同意帮我去找那个混蛋,条件是和他生个孩子……”。
听着有点卑鄙。
胡小铃问:“你考虑了多久?”。
“一天”。
第二天就办婚礼,在她的要求下,朱祈光弄来了一大堆东西,红衣红裤红棉袄,还有一个红绳拴起来的小金牌,正面用刀尖刻了个歪歪扭扭的“恨”字。
这是王都美教他写的第一个字,其实他要学的是“爱”。
“这,这也太草率了吧?”。
小雅瞠目结舌:“就为了报仇?”。
“那些日子,我脑子都是蒙的,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八年的夫妻,相濡以沫,就因为一句话,把我推下了冰窟”。
医生曾断言,这个女人将终生不孕。
“如今却有人要我帮他生孩子,不管是真的,还是趁机占便宜,只要肯送我出去,干什么都行”。
也有一点不认命的倔强。
一转眼,十月怀胎,小冰末出生了。
王都美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而喜悦过后,整个一手忙脚乱,连睡觉的工夫都没有,完全忘了报仇这件事,等再想起来,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
“也许医生说的没错,只不过白鱼治好了我的不孕症,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她回想过去,觉得自己很可笑,干吗要一条道走到黑呢?算了吧,老天爷会收拾那个混蛋的。
看着朱祈光松了一口气,她突然意识到上了当,就算现在要这个男人兑现承诺,也会找各种理由耍赖。
“我不觉得委屈,如果他肯放我走,反而有点失望”。
王都美不是那种头脑发热的小姑娘,我相信,是朱祈光的良苦用心,重燃起她心中的那把火。
胡小铃半天没吭声,冷不丁问了句:“你老公是四年前变的身,那之前的白皮鬼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