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罗斯特产乡村风情

“我丈夫后来也给我说,塞里斯人也喜欢抱团,热衷于集体劳作。乡村之间,从上古就有各种结社。到元朝,北方有‘锄社’,南方有‘圩田’,都是乡民组织起来,合作耕种,以求提高效率的组织。汉、唐之类的历代官府,也一直鼓励这种行为,乃至专门出头,为耕种结社作保,让它们成为半官方的组织,得以更方便地推广。”

“但伱们看。”她摇摇头:“虽然看起来模式都差不多,都在强调集体协作,追求平等,但罗斯农庄和塞里斯农庄,其实天差地别。”

“那这是为什么啊。”脱欢问。

“因为勤劳没什么意义。”伊莲娜夫人说:“绝大部分村民,不可能积累起来财富。因为如果收获增加,那贵族就会收的更多。勤劳和积蓄,并不能改善自己的境遇,更不可能获得提升自己的地位的空间。”

“就算贵族很讲道理的情况下,勤劳也没有回报,收走还会伤害到周围的人。”她举例道:“比如本来这块份地可以产出20普特的粮食,征税过程中被收走10普特。”

“假如有人辛勤劳作,还改良了技术,把产出提高到了30普特,那得知情况的贵族就会尝试把税收提高到20普特,依然只给他留下勉强能维生的份额。”

“而且,因为管理粗陋,贵族们根本没本事进行细致的区分,税收一般都是整个村社一起交。也就是说,其他村民,也得跟这个勤劳的人一起,承受加税。这对邻居们来说纯属无妄之灾,所以他们当然会反对,乃至把这个人视作叛徒,敌视他。”

“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她举例道:“比如,劳动能力强的人,在获得更多财富之后,为了摆脱束缚,会倾向于选择离开村社。但问题是,在罗斯地区,人口的减少对村社来说是致命的。强壮聪明的人都跑了,下回再遇到收税,村社就可能要完蛋。所以,他们才设置了各种宗教和道德约束,阻止这种事情发生。”

“而对这些人来说,离开村社固然能获得更多机会,但风险也是非常大的。失去村社团体的保护,在面对贵族的时候,就会非常脆弱。所以除非那些自然条件很好、管理也比较开明的地方,其他人也往往会选择就此认命,跟着村社里的老乡一起混日子。”

“说到底,这还是当地的环境逼出来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