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省泗水县,是内蒙和陕西交界的地方,这里的经济比较落后,虽然靠着黄河,但是土壤并不肥沃,主要是山地太多,不适合农作物种植。
很多村子已经搬空了,年轻人都去外地打工,村里只剩下为数不多的老人。
这里的村子还有很多明清时候的建筑,大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偶尔有一两栋红砖房,那是家里有在外面打工,寄钱回来盖起来的。
不过越是新房,越没人住,因为家里人早就被孩子接到外地去了。
县城也很小,没有几栋新建筑,房子大多看着都有些历史了。叶山他们两个人是坐飞机到了省城,然后找同行借了一辆车一路开到了这里。
如果坐大巴,倒几次车不说,车次还太少,主要是太耽误时间。
同行很热情,不但给了他们车,还特意派了个司机。主要是怕他们不熟悉山路,出什么意外。
一路上三个人轮换着开,一天一夜的时间,终于赶到了地方。
先联系了县里的同行,然后查到了那个女孩儿的家庭住址,叶山没有顾得上休息,直接去了女孩儿家里。
女孩儿姓栗,单名一个紫字,她的父亲是一个厂的工人。母亲有一个缝纫店,不仅卖衣服,还帮人加工服装。
女孩儿很漂亮,但此时目光呆滞,看见生人就把脑袋往母亲怀里扎,浑身簌簌发抖。
房间里面贴满很多明星海报,看来这个女孩子是非常喜欢表演的。
当叶山说明了来意,女孩儿的母亲一下子跪倒在地上:“求求你们了,不要让孩子再回忆那些事,她会诊疯的!”
女孩儿的父亲则愤怒的把他们往外推:“走,走,都出去,你们早些干嘛去了?现在孩子都这样了?还来干嘛?”
县里的同行有些不耐烦:“你怎么回事?京城的同志就是来把事情调查清楚,给孩子一个公平,你们这是什么态度?”
叶山赶紧拦住,耐心的对栗紫说道:“你不要怕,我们真的是来调查情况,把真正的坏人绳之于法。你总不会希望伤害你的人逍遥法外吧?”
这个案子最终的处理结果是说栗紫和一个叫赵东阳的人谈恋爱,分手后,栗紫去告的对方QJ。
不过经过审理后,赵东阳那边大量人证证明栗紫就是跟赵东阳谈恋爱,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经过叶山的耐心劝说,栗紫情绪终于稳定下来,诉说了事情的整个经过。
原来,是栗紫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冯雄。冯雄看见她漂亮,就动了心思。
栗紫涉世未深,很快就沦陷在冯雄的攻势之下。然后在一个夜晚,被灌了很多酒的栗紫,遭遇了以冯雄为首的一帮人的QF。
完事儿之后,冯雄立马对栗紫没了兴趣,带人扬长而去,扔下了一万块钱就不管了。
栗紫回到学校后,连着哭了几天,被同学知道后,鼓励她报了案。
只是事情过去了几天,第一手证据已经没有了,所以审来审去,只有一个叫李东阳的人承认跟她谈恋爱。
栗紫自然不服气,只是不服气也没有什么办法,大量的证据都是偏向于李东阳那边。
而作为栗紫指控方的冯雄,仅仅只承认跟她在酒吧喝过一次酒,连名字都不知道。
栗紫唯一能拿出的证据就是和同学的几次付约。但是冯雄说不记得有她,女孩子太多。
一段时间的审理之后,栗紫被拘留了,毕竟诬陷也是一种犯罪。最终在栗紫承认了自己是报复之后,才被释放。
不过回到学校,她已经被开除了,理由是品德败坏。
栗紫一下子就疯了,最后被父母接回了家,经过一阵调养之后才恢复过来。
听完栗紫的话,叶山的拳头握的紧紧的,指甲都扎进了肉里。
虽然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但是他不相信这样一个小女孩儿会去诬陷人?
不过作为一个执法人员,他是不能根据自己的情绪去判断什么的,于是,在详细的做完了笔录之后。只休息了一晚,叶山就踏上回程。
回到队里,去湘省的同事也回来了。跟栗紫的情况类似,女孩儿本来告的是冯雄,但是最后却出来个叫赵阳的男朋友,从刑事案件变成民事纠纷。
叶山仔细查阅了卷宗,他发现只要牵扯到冯雄的案子,那些人证差不多都是那些人。
而且最奇葩的是,这两个案子当中,李东阳和赵阳竟然互为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