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不知道的是,此时的巴图和远芳已经和芭娜娜签了合同,巴图签了三年,而远芳签了两个月。
倒不是因为远芳唱的不好,而是因为她怕叶风不高兴。这还是她第一次没有告诉叶风,而自己去决定一件事。
经过上次的事情之后,李元元已经打听清楚了那几个少年的背景,他还真不是怕他们,但是在人家地盘上,能不惹事尽量不惹事吧。
这也是他可以强势的签下巴图,但是却不敢强迫远芳一样,那个丫头家里的背景不简单。所以,和远方的合同完全是丫头自己说了算的。
巴图是缺钱,他知道家里这十万花完了。妈妈的病也不见得能治好,所以他才签下三年,一年十万,三年三十万,而且芭娜娜是提前支付。
李元元不怕他违约,别看这是军垦城,在这里他也有自己的关系。而且真的闹起来,他的后面那位,连军垦城这些人都不太会在乎。
其实李元元就一直想不通,自己这个金主为啥要把这样一个店开到这种地方来。
如果真是为了开拓北疆这边市场,最合适的地方也是要从省城开始,然后朝地方辐射。而不是直接扎到这个边境线上的小城来。
尽管这里很富裕,但是实在不适合搞娱乐这一块。因为这里的人员结构太简单了。
不过金主的心思不是他能揣测的,无论人家说啥?他最明确的做法就是听话。
到是这个巴图和远芳让他真的有了兴趣。要知道芭娜娜可不仅仅是一个迪吧,而是一个集团,这个集团不仅有遍布各地的迪吧,还有娱乐公司。
如今国内的歌舞团也早就改制了,原本属于事业单位的他们被解散或者自负盈亏。
这些人自谋生路是手段其实也都是演出。他们不得不从高高的舞台上走下来,去县里,去乡里,甚至去村里演出。
这对于百姓来说是好事,那些他们只在传说中听过的名角如今在自己的打谷场上正咿咿呀呀的唱呢。
当然,这样的情况一般都属于当地的剧团。因为受西方和港台音乐的影响,冒出来的年轻歌手们,却已经成了活跃在乐坛上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