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场从来就不是个同情弱者的地方。好歹雪莲的性格还不是弱者,只是为了工厂的运转,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少。
今晚又得去参加一个聚餐,请客的是香港一个老板。这个老板在广州的服装届很吃香,因为经常会有大笔订单从他手里发出。
雪莲是绕了很多弯子才有资格参加这个聚餐的,一旦能搭上这个老板的顺风船,那么以后就不会为订单发愁了。
事到如今,雪莲才明白自己的错的有多厉害。以前总以为是自己能干,连里服装厂根本离不开自己。
经过市场的鞭挞后她才明白,基建连的服装之所以不愁卖,那是因为达莎设计的好,人家自己的款式和样式,在市场上总会让人眼前一亮。
而自己干厂后,哪里有设计师?只能是看人家什么款式干的好,赶紧盗版人家的。只是等她把东西买回来开始盗版时候,那样式早就烂大街了。这样的衣服即便能卖出去,利润也很可怜。
今天的聚餐在白天鹅宾馆的粤菜餐厅。满满当当的来了三大桌,将近四十个人,大部分都是小服装厂的老板。
大厂子都有自己的合同,没必要巴结这个香港来的叫林培光的老板。
林培光大约四十出头,这个人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圆润。脑袋很大,秃顶,偏偏爱梳个大背头。头顶光滑的蚊子落上去都得滑倒。
腿很短,但很粗,不然也支撑不起上面那个硕大的肚子。脸上堆满了肉,五官都被挤得没了地方。眼睛只能看到两条缝。
这家伙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笑的,从不在意谁的身份高低,这也是他一直以来人缘不错的原因。
酒席开始之前,林培光宣布了一件大事。那就是他跟米国的沃尔玛公司签订了一笔大合同,专门为人家加工T恤。这个合同是五年长期合同,夏天短袖,冬天长袖。反正是一年四季都有活,而且量大的惊人。
众人一下子沸腾了,纷纷凑上去跟他套着近乎。想让他对自己印象深一些,好能从他手里分一杯羹。
只是林培光宣布完这件事以后,就没有下文了。而是举起酒杯道:“好了,今天大家给我林某人捧场,我是不胜荣幸。今天不谈别的事,只喝酒,庆祝我们得到了这么大的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