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儿子才不到一岁。
孩子归我抚养,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年满18岁。
离婚协议签署完毕,公公婆婆却要求我们重新拟定协议,房产和车子他们要收回,抚养费照付。
房子是公婆婚前全款买的,写的前夫的名字,车子也是公婆买的,写的也是前夫的名字。
我婚前自己攒钱买了一辆代步车,虽然不如公婆给买的那辆好,但也足够我上下班开。
我同意将公婆买的那辆车还给他们,至于房子,由于孩子还在哺乳期,我要求住到孩子满一岁。
婆婆一脸不乐意,但还是勉强同意了。
前夫每个月有1万多的工资,抚养费只给2000,而且还是公婆的意思。
离婚的时候,前夫什么都没说,完全听从公婆的安排。
公婆的意思很明确,离婚可以,孙子不能带走,钱不能多给。
因为孩子还在哺乳期,离婚手续办完后,我并没有马上搬走,依然和前夫,公婆住在一起。
只是,我和前夫已经没有任何交流,如同陌生人。
我白天上班,婆婆帮忙带孩子,晚上,孩子跟我睡。
婆婆倒是没什么意见,只是偶尔话里话外地说:“孩子还是跟着奶奶亲,你看,这天天奶奶带,晚上都不找爸爸了。”
我不接话,公公和前夫也默不作声。
我知道婆婆的意思,不就是想让我知道,孙子跟她亲,让我别惦记吗?
无所谓,反正马上就能搬走了。
离婚一个月的时候,前夫突然找我,说:“孩子跟你也不亲,要不以后让孩子奶奶一直带着吧,抚养费我每个月多给你1000。”
我没答应,我的孩子,怎么可能留给前夫和公婆?
他们想拿孩子拴住我,门都没有。
前夫看我不答应,也没再说什么。
婆婆看我没同意,倒是也没强求,只是偶尔会说:“我们也没想跟你抢孩子,这不是你上班忙嘛,我们帮你带带孩子,也是应该的。”
我没说话,婆婆也没再说什么。
离婚两个月的时候,婆婆提议:“眼看孩子就满一岁了,到时候你搬出去,孩子也不能总没有爸爸吧,要不每个月让孩子爸爸接走一天,你们也见见面,联络联络感情。”
我没同意,前夫和公婆也没强求。
很快,孩子满一岁,我搬了出去。
为了方便照顾孩子,我找了一份离家近的工作,工资虽然不高,但时间上自由,能照顾孩子。
搬走那天,婆婆抱着孩子,一脸不舍:“以后想奶奶了,就给奶奶打电话,奶奶来看你。”
我没说话,抱着孩子就走了。
搬走以后,公婆和前夫倒是经常打电话来看孩子,每次我都让孩子跟他们视频一会儿。
看孩子跟他们视频的时候挺开心,我也没太反对。
离婚半年后,前夫突然找我,说:“咱们以后每个月让孩子在爷爷奶奶家住几天吧,孩子奶奶想孩子,天天晚上睡不着觉。”
我没同意,婆婆想孩子,可以来看,也可以接走玩一会儿,但我不可能让孩子在爷爷奶奶家长住。
前夫看我没同意,也没强求,只是说:“要不这样,每个月让孩子在爷爷奶奶家住两天,周末你来接,这样总行吧?”
我想了想,答应了。
每个月,我都会让孩子在爷爷奶奶家住两天。
每次婆婆都会很开心地晒孙子,公公和前夫也会转发。
我没说什么,毕竟,他们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爸爸,想孩子也是正常的。
离婚一年的时候,前夫突然提议:“要不以后让孩子在爷爷奶奶家住一个月吧,这样你也能轻松轻松。”
我没同意,前夫也没再强求。
只是从那以后,婆婆每次接走孩子,都不再主动把孩子送回来,而是要求我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