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顾城私以为人的情绪是会随着身边人而产生,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恶其余胥,在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因为别人的的评判或态度先入为主地对陌生人产生出印象,如果以后与此人没有交集,那这个初印象极有可能伴随一生,成为刻板的标签。
情绪是个很恐怖的东西,我们大多数情况下都被其所操控着去做事,甚至丧失理智完全沦为情绪的奴隶。
顾城受其所困一生,但无法自己找到解脱,这是自我的对抗,意志薄弱的人终为囚徒,外人也无法施以援手。
但顾城不明白向也为何冷眼相向黄晚榆,如若自己是因为宋惜尘,那向也跟在长凌身后又为何讨厌黄晚榆呢?顾城所能想到答案的只有一个,长凌与黄晚榆也是对立面。
2
桑池与舟行被突然出现的人群吓了一大跳,冷静下来才恍然大悟,这些人都是来寻宝的,三三两两是一个队伍,差不多有八九支队伍,拢共二三十人,全都埋伏在森林里。
他们的目的是,抢。
桑池与其中几人坐下来交谈,才知道刚才绑架自己和舟行的那五个人隶属于Clise内专业的强盗组织,主业挖宝、抢劫,兼职海盗、偷窃,这群躲起来的人跟着他们走了一路,打算等强盗团找到宝物后再开启全军混战,谁抢到算谁的。
舟行不禁笑了起来,“强盗果然是强盗,我怎么就没想到这招呢?”
桑池瞪着眼锤了他一拳,“别想那些偷鸡摸狗的事!”
“我本来就是贼啊。”
桑池一时语塞,当警察当的都忘了自己是谁,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呢。
“咱们要不要跟他们一伙?”舟行试探性地看向桑池。
桑池没回答,倒是身旁溜出一句略有磕巴的中文问道,“我能跟你们组队吗?”
桑池和舟行闻声看去,一个穿着破烂衬衫十七八岁的外国男生,从怀里掏出根鸡腿放在火上烤了烤,巧克力色且微卷的头发在火焰的映照下格外显眼。男生是个脸上长有雀斑的白种少年,两只蓝色的眼睛搭配嘴角的梨涡,笑起来像个娃娃。
“我的名字叫N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