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云这会儿也是没底的,她也没有这个乐队的资料。只知道招主唱要求最好能创作。自己可以写词,唱得也好应该没问题的。
等到她入场的时候,史湘云进入排练厅。里面的光线和布景一看就是特意布置的:光线以黄咖色为主,黑色的超大幕布上面摆着乐器,助理安排她先把伴奏告诉调音老师。
史湘云一进来就被环境情景感染,这里让人很松弛,又极具艺术氛围。前排坐着的三个乐手让她印象深刻,一个黑长直的男人造型像king的风格,一个黄色头发的男生,还有一个梳着哪吒那样的小丸子啾啾的男生。
她立刻有了灵感,告诉调音师自己的选曲以后就在旁边候场。在她前面的006号选手是一个略胖的男生,土黄色的长T恤下面穿了一条超花的裤子,唱的又是摇滚歌曲。明显那三个人对他不感兴趣。
轮到湘云上场,她一点也不紧张。自信登台:“老师们好,我是007号选手。我叫史湘云。我擅长写词,可以即兴写词。”
刚说完这句就被台下的那位黑长直的乐队成员打断:“即兴写词不算什么优势。你认为一首歌是应该先有曲还是先有词?”
湘云没有被他打断的尴尬,立刻回答道:“我认为一首歌应该先有旋律,有主导思想。旋律是一首歌的骨架,但是词是一首歌的皮肉,有了皮肉才更好看好听。很多听歌的人都会被歌词共情。”
这时三位乐手才抬头认真看她,几秒后安排她表演。
史湘云决定先唱快歌,选的是《Dancing Queen》前奏一响起,立刻吸引了众人:
You can dance you can jive
Having the time of your life
Ohh see that girl
Watch that scene
Dig in the dancing queen
Friday night and the lights are low
Looking out for the place to go
Where they play the right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