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573节 “大军一百万,滚滚向东边。”

葬元 武猎 2804 字 1个月前

技术差一些,就会造成有的地方硝粉沉淀,有的地方硫磺上浮。结果看似火药的配方完美,其实根本不合格。

很多东西,真的的听起来容易,说和做完全两码事啊。

…………

十一月底的云南昆明,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兵城。云南王的大军,安南的元军,以及段氏大军都已经齐聚昆明。

除此之外,还有广西两江道的十几家土司大军,思州田氏大军,四川吕文焕的大军。这三支大军不用折腾来昆明,而是就地驻扎,随时待命。

“什么?反贼大军已经占据了衡阳?有几十万兵马?该死!”

回到昆明的云南王也先帖木儿,闻讯勃然大怒,脸色阴沉的吓人。

反贼竟然先他一步,囤积大军于衡阳。如此一来,他就无法占据地利主动权了。

云南王发怒,相芒果失、段庆、等大将都是不敢作声,心中也暗叫不妙。衡阳被反贼重兵占据,这仗就不好打了。

往北打萧隐,衡阳的贼军会背后攻击。往东打赵良钤,同样会遭到衡阳的贼军攻击。

简直就是顾此失彼,被动之极。

“大王,如今只有以主力攻打衡阳,正面突破了。反贼囤积重兵于衡阳,刚好可以毕其功于一役!”段庆说道。

其他将领也认为,在反贼已于衡阳布置重兵的情况下,也只能硬碰硬的正面攻打衡阳,这也是最靠谱的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全军入川,从四川攻打湖广,再打到东南。

可如此一来,就要逗一个大大的圈子,不知道还要耗费多少时日。而且,反贼也可以在出川的位置布置重兵阻击,让大军难以出川东下。

想来想去,竟然还是在衡阳决战最妥当。

“那就在衡阳决战吧!让黑云般的大元铁骑,在衡阳踏碎反贼的骨头!让李洛见识到反抗大元的可怕后果!”云南王终于下达了决战衡阳的军令。

“令黄家岑家的土兵从海南海北攻打伪宋,把这只懦弱的兔子的皮剥掉!”

“令吕文焕出川,将萧隐这个野狗吊死在江陵城!”

“就让吃了豹子胆而作乱的人,因为恐惧像婴儿那样哭泣!当蒙古大军愤怒时,就是蟒古思和兀思婆,也会站在我们一边,吞噬反贼的勇气和灵魂!”

“本王会亲自剥了李洛的皮,抽了他的筋,把他的骨头送给上师做法器,把他的颅骨做成酒器!用他的躯体喂食大肠虫,用他的心喂食我的海东青!”

云南王恶毒无比的说道,他不是在骂人,他是在诅咒。

一个大喇嘛站起来躬身说道:“那老衲就先谢过大王了。李洛的骨头做成的法器,一定能有所不同。”

这个密宗老僧就是云南王的老师节朵思。

此人和杨琏真迦属于同一类型的邪僧,擅长的无非是密咒和大欢喜这样的东西,与国师八思巴不同。

而安南驻军的也速迭儿、史弼、玛巴朗结、波奇阿丁等将领,却是神色复杂无比。

他们,都是之前李洛南征安南的麾下将领。仅仅一年多前,李洛还是他们的“征南大将军”。

李洛率领他们攻灭了安南,对他们也算不错。尤其是李洛的军略手段,他们很是敬服。

可是现在,“大将军”竟然成了反贼!他们要和李洛死战了。

“你们,”云南王看着也速迭儿和史弼等人,“你们曾是李洛的部将,但你们千万别忘记,你们是大汗的臣子,是大元的兵马。你们要清楚,自己的敌人!”

李洛曾经的副帅也速迭儿站起来抚胸说道:“大王放心吧,我也速迭儿可是大汗的奴才,李洛就是我的死敌!”

汉将史弼,吐蕃将领玛巴朗结等人也纷纷表态,让云南王放心。

云南王冷笑道:“本王相信你们的忠心。但你们的安南大军,毕竟是李洛统带过的。你们回到军中好好敲打一番,整顿整顿军心。”

“喳!”安南军众将一起领命。

“传本王将领,准备拔营出兵!”也先帖木儿下令,“大军的马蹄,会让他们颤抖的!”

十一月二十二,昆明城外的原野上,数以百计的僧人在法坛上诵经,为大军祈福禳灾。

还有大群披头散发的萨满太太(女巫)摇着发铃,围绕着敬献牺牲的祭台狂舞,口中念叨着玄而又玄的咒语。

法螺声,钹磬声,法号声,诵经声,念咒声响成一片,在袅袅燃起的烟雾中显得更加神秘肃穆。

这也是蒙古大军出征的传统了。

云南王亲自率领大批将领参加法事。大喇嘛节朵思手持一根骨杖,来到云南王面前,一边念念有词,一边将手放在云南王刮得精光的头顶上。

而云南王也恭敬的双手合十,闭上眼睛。

末了,又有一个佝偻着腰的萨满老太太,裂着瘪瘪的嘴巴,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用法刀割破手指,将血涂抹在云南王的脸上。

云南王立刻睁开眼睛,感觉似乎拥有了某种神秘的力量。

他站起来,仰起头张开双臂,好像拥抱他的腾格里:

“长生天赐予我力量,成吉思汗赐予我勇气!请让我用鞭子鞭策我的战马,降临到敌人的面前,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就算我的生命被长生天收走,执法者也要将惩罚进行到底!”

“只要影子一天没有离开身子,我的马鞭就一天不会离手。只要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胜利就将属于苍狼白鹿的子孙!”

他猛然转身,看着自己的一群部将,“拿起你们的刀,带着你们的大军,往东出发!那里有你们的荣耀,有你们想要的…一切!”

蒙古和色目将领们一起举臂高呼道:“伊拉塔!伊拉塔!(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