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镯子的大小看起来那么合适。
唐风年不放过这个机会,当即询问:“你手上的金镯子有几两重?”
女子已经把红灯笼叉下来,连忙又把衣袖垂下去,答道:“镯子是我在地道里捡的,我也不知道几两。”
唐风年微笑,语速流利,说道:“如果镯子不属于你,而是属于地道,地道又属于山庄老板,山庄老板是匪徒,匪徒的金镯子便是赃物。”
“所以,请姑娘交出赃物,让官差登记造册,将来作为呈堂证供。”
女子一听这话,明显表现出不舍,犹豫、拖拖拉拉,不情不愿地取下金镯子,放到桌子上。
唐风年提醒:“还有左手的那只镯子。”
女子暗暗咬牙,忍着肉疼,在心里唾骂唐风年:贪官!
她强忍愤怒,表面上顺从,把剩下那只金镯子也取下来。
放到桌上时,她还摸一摸,仿佛在与熟悉的宝贝暂时告别,依依不舍。
唐风年把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瞬间联想到巧宝摸铜板的动作,然后吩咐一个熟悉的官差登记造册。
那个官差把金镯子拿起来,掂一掂,道:“一个镯子,至少有二两。”
唐风年道:“干干净净,没有灰尘和泥土,不像掉在地道的东西。”
“把这句话也记上去。”
官差听话地照办。
别人都同情这个女子,唐风年却觉得她身上疑点重重,甚至很可能是匪徒的同伙。
他暗忖:此女之所以没逃跑,反而藏身地道,估计是因为腿脚不灵便,而且舍不得抛下山庄里的钱财。
这时,负责搜查地道的官差跑来禀报:“知府大人,地道里有几个大箱子,装满了金银珠宝。另外,那里啥也不缺,有几桶水,有米,有菜,有火炉,有炭,有床和被子,还有恭桶。”
唐风年挑起眉,问:“姑娘,你平时也带着狼狗住地道里吗?”
女子脸色难看,迟疑片刻,门牙咬住嘴唇,点点头。
唐风年丝毫不留情面,直接戳穿她:“你是匪徒的什么人?他们凭什么把金银财宝交给你看管?”
女子在心里暗骂:狗官,真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