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知智这是第一次见到方易,他是禁军百夫长,常年都在京城,不在王家。
不过此番王家秋狩大典,又赶上八月中秋,是举家团圆的日子,所以王知智专门休沐回来了。
只是不巧,王知智回来之时,并没有见过方易。
这是第一次见。
王知智这么问出口,其他人的目光都是投向了方易。
有其他世家大族之人,也有王家的下人。
他们都听说过方易的名号,是因为他是洛青衣的夫婿,洛家的赘婿。
哪怕那些人并未见过他,但是却都听说过方易这个名字。
此时,听说那个身姿挺拔,样貌出众的少年就是方易,他们的目光都转向了王家族人,带着些许疑惑。
方易所在的地方,是王家下人们观礼的地方,在一个偏远的角落里。
按理来说,方易再怎么下贱,再怎么不受王家待见,也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待遇,毕竟他是洛青衣的夫婿,看不起归看不起,但是样子还是要做做的。
怎么着,也应该将方易当成上宾来对待,这才能够显现出他王家的大气知礼,把方易安排在那下人所在的地方观礼,未免也太落了王家的名声。
方易此时没有去管其他人异样的目光,而是抬头,目光对向了王知智:“拜见兄长!”
王知智淡淡的回了一句:“既然是我王家的外孙女婿,也就算是我王家子弟了,不妨一起出来玩玩?”
方易这一次没有拒绝,而是开口道:“兄长相邀,却之不恭!”
方易第一次踏上了赛马场。
赛马,就是字面意思的赛马。
马匹作为战略物资,平常人家稀少,但是王家不缺,王家的每个子弟都会养几匹马,从小锻炼骑术。
赛马就是骑着自己的马比赛,既是对于马匹的角力,也是骑术的比拼。
“姐夫,来来来。”王胜男此时依旧叫着方易。
方易自己都很奇怪,不知道这个便宜小姨子为什么对他这么友善,还这么热情。
“会骑马吗?”王知智此时问道。
“北地苦寒,没有马匹,我不会骑马。”方易摇了摇头。
“不会骑马,来凑什么热闹?”就在方易说出这话之时,王知智身旁,突然出现了一个端庄潇洒的少年,那少年面白如粉,唇红齿白,脖颈处还戴着一块金锁,这让英俊的外表之下,平添几分富贵之气。
一开口,也很不客气。
很好,这很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