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马王。
十四匹马让十一个哨兵轮番上马试驾,最终皆以失败而告终。
马嘴上没有可以控制马的马嚼子。
都是普通人,谁能有甘明兰那种非人的力气和手段?
大伙儿不得不认输:
“不骑了,不骑了!昂的尾巴骨都给摔裂缝了!这些野马真烈性!”
“也许它们是认了队长为主,不是说,好马不侍二主么?”
有一个对马比较有研究的哨兵道:
“你们有所不知,这种野马,尤其是马王,说它价值千金一点都不为过。它们的脚力和抗寒力是所有马中的佼佼者。
这个族群都是成年公马,夏历三月到八月是它们发情期。要是它们没有找到可以交配的母马,为了发泄多余的体力,会打斗得很厉害。”
立即就有人建议道:
“这些野马可都是队长一人驯服的!队长,你把它们全带回去好好养着!这么金贵的种马,要用来给母马配种的话,一次收他个三五两银子的,不就赚大发了么?”
集体找到的东西,可以称之为战利品。
但明显这是人家队长一己之力驯服的野马群,他们不能厚着脸皮来分一杯羹。
才给家里人送了五十两银子回去的哨兵们,是真心的为队长有一个新的发财之道而高兴。
就是嫉妒也没有用。
越看越觉得这些野马是认了主的。
就是队长的亲弟弟上马都被甩下来了!
一个个纷纷为甘明兰出起了主意。
有人建议,可以把军营马场发展成配种大客户的。
还有人告诉她。
骑兵营就有很多适龄母马的,且骑兵营在五大卫所的地位最高、最有购买力。
那位深知蒙古野马习性的哨兵,听到大伙儿七嘴八舌的建议后,兀自摇头:
“据说这种野马是很有灵性!一般它们的族群只有两种。
一种是家族式,就是一匹公马和一群母马组成一个大家庭。母马们产下的小马成年后,都会被赶出族群。
被赶出家门的成年公马们也会组成一个马群,平日它们要结伴寻草场和水源,还要给同伴们示警。
它们只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母马,才会脱离公马群与母马组成新的群组。
它们连自己母族的母马都不会与之交配,更别提寻一个与它们不同类的马种了。”
甘明福:“所以,我姐要带它们回去的话,还得先给它们在草原上找到原意组成族群的母马才行?”
懂马的哨兵:“嘻嘻嘻,这么好的种马,一匹公马怎么都得配上十匹母马的吧?
队长,这种野马生下的小马驹也金贵得很,到时候直接卖给骑兵营,从小养到大野马就没有这么烈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