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起害死了她。
他不相信一个已经死了十年的人还会来邀请自己赴约。
如果有鬼魂,李婉婷的鬼魂早就来索命了,何须等到现在。
排除鬼魂之说,就只有借题发挥了。
过了十年安然无恙的日子,还想再过十年,二十年,一辈子……
曾经犯下的错就这样遗忘,尘封在记忆里。
可是你不愿记起,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会忘记,这不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是李婉婷的父亲?
不是。
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或者警察早就找上门了。
知道这件事情的除了自己就是其余三个人,当初大家约定谁也不再提这件事,那以后他也转学了,跟其余三人再无往来。
难道是他们当中的人?
是林峰吗?
极有可能。
当初如果不是他,自己会落到这个地步吗?
听说他现在到处混,没个人样,保不齐他会以此来要挟自己,提出什么非分要求,对于他这种以前的坏学生,现在的烂人,谁粘上谁倒霉。
自己只所以让父母给他转学,避开他也是原因之一。
不过,以这种寄请柬的方式要挟好像不是林峰的行事风格。
不是高俊林看不起他,而是他本就是那种粗俗不堪的人。
他若要要挟自己,一定是这样的,“喂,高俊林,哥们缺钱了,拿点钱花花,否则有你好果子吃。”
即使十年不见,高俊林也能够想象出林峰的那副得意忘形的丑恶嘴脸。
不是林峰,难道是李冬生,王成?
听说他们这十年一直都没有回过江城,他相信他们跟自己一样,恨不得这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捂都来不及,怎么还会来揭开呢?
他这十年不回江城,也不和他们联系,并不代表他对他们一无所知,相反,他通过别的途径对他们特别关注,他们出了事,他也跑不掉。
难道还有别人知道?
这个人是谁?
如果他(她)是知情者,为什么当初没有告发他们,而是在十年后寄来这样一张请柬?
是什么意思?
有什么目的?
是为了钱吗?
高俊林再一次拿起快件,视线落在寄件人电话号码那一栏里。
竟然还留有电话号码?
是要自己主动联系吗?
如果自己置之不理,当成是恶作剧,或者就当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这封快件,会怎么样呢?
一个下午,高俊林都无法正常工作,满脑子里全都是这样那样的想法,却从来没有想过去自首。
也对啊!
要自首十年前就去了,还用等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