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金铭恺却不以为意的摆摆手:“都是小钱。”
秦妍:“……”
首富之家果然财大气粗!
回头再说吧,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事儿办成。
金铭恺虽说并不负责这块儿区域,但与这边的警员们也都是认识的,一起吃过饭、喝过酒的交情,自然是很轻易就进去了。
这让本正在慷慨讲述、煽动大家情绪的牧宛宁一愣,不明白这位金家的少爷来这里做什么?
难道是因为自己?
倒不是牧宛宁自恋,而是自从她有了爱国青年的身份之后,就受到了许多,乃至是爱国青年们的赞叹乃至崇拜。
牧宛宁是非常享受这个过程的,这不仅将母亲先前那丑闻给冲刷淡了下去,还让她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道路。
便是日后功成名就也未尝不可!
或许金铭恺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了吧,卑劣的他只能给倭国人当走狗,而自己如今宛如正义的化身,被大家所敬仰。
高低立判!
想到这里,牧宛宁的心头微微有些得意,不过她和金铭恺是绝对不可能了。
且不说,当初两家人闹得那样难看,就说自己母亲被枪毙前在监狱里面时,没少被穿小鞋、吃苦头。
后来经过查证,就是姓金的那狗东西让人干的。
牧宛宁想到这事,就恨得牙痒痒,等着,迟早有一日,我定会将这个仇报了!
好在,金铭恺并不知道牧宛宁心中所想,否则定会嗤笑一声。
还想以后整老子?
不好意思,你自己很快就要倒大霉喽!
话说,金铭恺很顺利进了警察署,见里面乱糟糟的,便径直向署长的办公室走去,敲了敲门,很快便会允许进去。
“金少爷,您怎么来了。”
高署长起身 ,脸上满是笑意的亲自来迎接。
这简单的一个称呼,实际上大有深意。
倘若对方只是一个普通小警员,自然没有资格见他。
偏偏对方还是金家最重要的得宠小少爷,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