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已经成为习惯了。
只是最近,她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大了,井茉的身体也一天比一天笨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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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每次出来迎接他,姜大志都免不了抱怨她几句。
每次井茉都笑着答应,但第二天,她又准时站在大门外。
“大志,娘做好了大碴子粥,一会你给她端一碗来,死冷寒天的,吃一碗热饭,也能热乎点,熬过这个冬天,开春就好了!”
井茉自从怀孕以后,心柔软了不少,再加上姜家的人都心地善良,潜移默化的,她的心也不像在井家大院那么冷漠了。
遇到乞丐,疯傻的,总是能伸一把手,尽点绵薄之力,以求心安。
她经常想起她娘疯癫时的样子,不知道娘那时候有没有被人善待。
“好,都听你的!”
只要井茉有要求,姜大志就没有不答应的。
几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家里走去,不时的传来欢笑声。
春妮眼中含泪,这是一个温馨的家庭。
她抬起头,看着井茉拖着笨重的身子,在她男人的搀扶下,回了家。
没过一会,姜大志端着一二碗苞米碴子来了。
他蹲下身,把饭碗和筷子小心的递给春妮,害怕吓到她。
“吃吧,吃饱了就不冷了!”
春妮一直在哆嗦,疯子的这件破棉袄,有的地方都透亮了,一到外面,冷风一吹就透了,根本抵不了严寒。
春妮不得以抬起头,望了姜大志一眼,伸手接过他手里的碗和筷子,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姜大志只见过春妮两次,一次是他成亲的时候,一次是他送井茉回娘家。
春妮觉得,姜大志绝对认不出来她。
但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一句话没有说。
毕竟脸上有污垢掩藏长相,但声音却掩盖不了。
春妮以为,姜大志会把碗筷递给她以后就回去。
没想到他却一直蹲在那里,不停的打量春妮。
弄得春妮心里七上八下的。
吃了一半,春妮才想明白,他没准是等着自己吃完,要收走碗筷呢。
“别着急,慢慢吃,嚼碎了再咽!”
看见春妮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姜大志温柔的出言安慰她。
这让春妮更加觉得,井茉嫁了一个好丈夫,这个男人很温暖。
春妮吃完以后,胳膊平伸,把空碗和筷子举到姜大志的面前。
姜大志并没有着急去接,而是仔细的打量着她。
最后他说了一句让春妮十分心惊的话以后,转身走了。
他说:“我咋就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