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要想演好一个疯子,就要先成为一个疯子

她要赶紧回破祠堂去了。

春妮依旧一路小跑,向城东而去。

其实,有些习惯一旦养成,真就十分难改,春妮现在一出门就想跑。

而且一睁开眼睛,嘴里就要絮叨,有时候她也会忘,看样子还要多练习,等养成习惯就好了。

小主,

春妮到了破祠堂的时候,剩余的几个人睡得十分香甜。

有人说着梦话。

等到明天早上睡醒的时候,发现一直相伴的伙伴不见了,春妮不知道,他们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天微亮的时候,春妮爬了起来,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吃掉了老康昨天晚上给她的一个玉米面大发糕。

喝了一点水,站起身,准备出发了。

走到门口,春妮不由自主的停住脚步,恭恭敬敬的给破祠堂里几个人深深的鞠了一躬。

只要骨子里有傲气,血管里的鲜血是热的,哪怕是乞丐也是值得尊重的。

老叫花子的死,让春妮对人有了重新的定义。

春妮跑到城门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城门解封了。

出城的人很多,春妮混在人群中,很顺利出了城门。

在乞丐堆里混了七八天,现在的春妮完全就是一个疯子。

原本满头乌黑的秀发,现在纠结在一起,像一个乱鸟窝一样盘旋在头上。

几天没洗过的脸,黝黑铮亮,只有眉眼还能依稀看出一点旧时的模样。

要不是特别熟悉她的人很难认出她。

春妮出了城,一路向西,每次看见人,她都停住脚步,使劲跺一下右脚,然后呸一口,才会继续赶路。

想要演好一个疯子,就要先成为一个疯子!

春妮一路走来发现,一般成年人,无论男女,都不会理会她。

但要看见十岁,八岁的半大小子,还是躲远点。

春妮曾经被四个半大小子追了四五里地出去,到底被那群孩子用雪球打了一顿,才算罢休。

从那以后,春妮看见半大小子,就会躲远点,不再主动去招惹。

二十多里路程,春妮正常的时候,两个小时左右就到了。

现在她却用了多一倍的时间,走走停停。

因为疯子走路,通常目的性都不会太强。

所以她要注意,不能直奔渔业屯。

安全是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条件。

等到她跑到地方的时候,天已经快中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