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骑士

放开那个女巫 二目 1051 字 1个月前

此次阴谋造成了一名无辜者的死亡——灰狗。他试图阻止凶疤一行人的犯罪企图,被巡逻队员用匕首刺死。那名毒蛇替换下的队员则行踪不明,大概是早上发现城堡没有失火,凶疤也未按时回来后意识到计划败露,直接出逃了。

待到布莱恩情绪稳定下来,罗兰才说道,“你的朋友灰狗,他会得到一个合乎他身份的葬礼。他的家人也会被妥善安置,今后不用再为食物而担忧。”

“谢谢您,殿下,”布莱恩深深吸了口气,“请问凶疤……他也死了吗?”

“目前还活着。”

巡逻队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宁愿自己不获救,也要拖对方一起下地狱。可如此一来这个希望已经变得渺茫……毫无疑问凶疤是有罪的,但贵族所犯的罪能用钱财赎减,只要他那位叔叔愿意保他,凶疤就有很大可能不死。甚至,连监狱都不会进。

罗兰自然能猜到了他的想法,“希尔斯梅德,也就是你们口中的凶疤,他是长歌要塞麋鹿家族的一员。执掌家族的叫洛克金梅德,为莱恩公爵分封的伯爵,也是他的远房叔叔……”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下,“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凶疤已经被判处绞刑,就在三天后执行。如果你身体能恢复的话,不妨去看看。”

布莱恩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但殿下,贵族是可以用金龙赎罪的,您这么做不会触怒——”

罗兰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贵族?可能对你们来说,他出身于麋鹿世家,地位和你们有云泥之别。但事实上他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封地,根本算不上贵族。第二,就算他是贵族,入侵王子行宫,妄图焚烧存粮,不顾边陲镇二千余人的死活,这三宗恶行加起来已是罪不可赦。”

如果说提尔的死罗兰心中还有些许犹豫外,凶疤则属于完全不可原谅那类。如果他成功的话,自己在边陲镇的根基将毁于一旦,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这比直接刺杀自己还可恶得多。

至于这一反应会不会惹怒长歌要塞,谁在乎?既然对方不愿意好好跟自己做生意,选择下狠手来坑害边陲镇,自己当然也不能退让。这次事件同时给了罗兰一个警告——这个世界的政治斗争不像自己过去所熟知的,大多集中在桌下较劲,而是更偏向于掀桌子的做法,原始得多也血腥得多。

“好好休息吧,你失血太多,就不要离开城堡了。巡逻队的工作我已经安排其他人去执行,等到邪魔之月结束,我会为你举行册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