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食人魔挥舞着手中的原木战锤,神色狰狞,跟着唐顿的土着老兵,早赚下了不菲的积蓄,不吃人肉了,新兵们没多少钱,才会偷偷这么干,所以这也是区分新、老兵的条件。
任何军队中,山头主义都非常重,就算都是土着,也是明争暗斗,要不是严苛的军令和弹压,这些土着为了抢夺首先攻城的权利都能打起来。
这支土着兵团,唐顿算是捡到宝了,当然,麻烦也不少,比如吃的太多,文化太低,一些家伙甚至土着语都不会说,更别提听懂军令了,不过越是这种野蛮的,打起仗来越凶。
唐顿为什么迫不及待的发动战争,就是为了以战养战,否则的话,在威望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吃不饱的土着绝对第一个反叛。
为了不让这些家伙攻击囤积物资的仓库,血槌就亲自带着督战队,砍了数百颗脑袋,血淋淋的挂满了仓库的屋檐!
食人魔们此时盯着朵唯城,就像一饥饿的暴熊盯着一个流淌着黄金蜂蜜的肥美蜂巢。
看着一个个急不可耐的食人魔们,一股恐惧不可遏止的在降兵们的胸膛中滋生,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战意十足、无惧死亡的士兵,这种兵团,谁可以战胜?
“为了你们的家人着想,我允许你们带上面罩作战,如果斩下三个士兵的头颅,可以免除你们的死罪,如果斩下五颗,将给与同等的赏赐,想活命,就拿命去拼!”
唐顿冰冷的视线,扫过了这些降兵。
“这个家伙,领悟的好快!”
廉价神感慨,如果只是逼迫降兵攻城,就算他们活下来,心中也不会有归属感,但是这个命令一出,就不会了,而且有了一支降军做表率,对敌人的心理防线影响太大,至少遇到败局,他们就不会死战,而是有了其他的选择。
廉价神相信,等到萨摩赛露出颓势的时候,会有更多的士兵归顺。
“玛勒逼,老子就当自己死了!”
一个降兵看了看四周的战友,随后一把扯掉了缝在军服上代表着他身份的数字,跟着扯下一条内衣,包裹在了脸上。
不用死,也不用担心投降后,家人被追究责任,所以降兵们的反抗意识就减少了很多。
“荷玛,给他们一些红布,这么破破烂烂的面罩,太丢人了,又不是乞丐?”
唐顿挥了挥手,他还不知道。一时的兴起,造就了一支另类的部队。
这就是红巾军,全部由降兵组成,因为脸罩红色三角亚麻布、头戴红巾,就是他们的标志!
城主是个硬汉,没有逃跑。
其实也逃不了了。卓尔游侠已经散开了,围杀一切胆敢出城的家伙,十几个信使连一百米都没冲出,就被射杀。
“快,上城墙,组织防御!”
城主呼和着,“快,向全城征招民兵,让他们协防。什么?不干?那就以逃兵罪直接处死!”
“不行呀,这么杀下去,他们就会先叛乱了!”治安官愁的头发都要白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要不……咱们投降吧,这点兵力,绝对撑不到援军赶来的?”
“懦夫!”
城主拔出佩剑。将治安官刺死,一脸愤怒地盯着这群高官将领。“谁要是再说投降,别怪我不客气!”
将官们噤若寒蝉,看着城主那些杀气腾腾的近卫,妥协了,可是就在准备登上城头时,火鸟再次飞下。直接掠过西面城墙。
惨叫声再次响彻云霄,这一次为了制造恐惧,打击士气,它的火焰攻击不是温度全开,所以那些城头没有被直接气化。而是变成了火炬。
看着一个个燃烧的士兵乱跑着,甚至跳下城墙自杀,那些赶来的援兵们脸色苍白。
“放出魔仆,赶走那只火鸟!”
城主大喊,可是大家都装作没听到,大家都不蠢,他们的魔仆最强不过精英级别,冲上去,火鸟一口吐息就能秒杀,还不如留着等会儿逃命的时候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