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进阶罡气

没有自身烙印的天地精气,想要自由使用,挥使如臂,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东西只能算是存放在体内。

什么叫自己的东西?被自己吸收的,并能为我所用才叫自己的东西,元气提取自肉身,有着自身的烙印,这就是自己的。

因此,哪怕庄夏不缺能量,肉身也需要时间沉淀下足够的精气,从而提取出元气。

火火最近在和红桂阿姨学习女红,因为她抱怨自己的手艺太差了,缝制出来的衣服不够好看。

庄夏的大部分衣服都是火火缝制的,还有部分是红桂阿姨所送,相比较一下,差距很是明显。

下定决心的她才会和红桂阿姨学习,以待自己能做出更好看更合身的衣服。

“庄夏,走了,我们该出门了。”姬天鹏前来招呼他。

姬天鹏如今已经二十岁了,去年跨入了罡气境界,以四万斤力气进阶,也算不错了。

原本他的修行速度是没这么快的,不过姒顶天从潜龙城带回了不少蕴灵丹,可以补充肉身境修士的消耗,快速推进修行的速度。

这本来很大一部分是备给庄夏的,但自然是用不上,也就匀给了别的少年。

而且,庄夏更在水源中不时添加灵液,也会偶尔分给一些孩子几个小天寿果,他们的修行速度自然是足够快了。

这些,也算是庄夏给玄武部落的回馈吧。

庄夏自房中走出,姬天鹏很是好奇的发现,竟然没看见庄夏的小媳妇儿。

玄武部落的这一对小夫妻,那可是出了名的,平日里都形影不离。

“看什么看,走了!”庄夏一招手,两人随即离去。

既然已经独立,作为家里的“男人”,庄夏自然需要狩猎,承担家庭的负担。

至于他的实力,那是毋庸置疑的,自那次蚁群入侵之战便已经证明。

跟随着狩猎队穿越了城门,庄夏同他们一起出发了,不多时便步入了丛林。

蛮荒丛林生灵众多,不乏巨兽猛禽,也有着诡异的昆虫植物,但只有面对这蛮荒的严峻考验,人族才能活下来。

大树参天,玄武部落的狩猎队在草丛中穿行着,寻找着自己的猎物。

半个小时过去,他们狩猎到不少小东西,本欲继续狩猎,可当看到一个蜂窝时,他们站住了。

满天飞舞的蜜蜂庄夏看的都头大,似乎,这些人还真打算捅了这个蜂窝。

他很是无奈,这些大人怎么这么调皮呢,蜂窝可不是那么好捅的。

无数一人大小的蜜蜂,要是被它们围住了,少不了被蛰几口,那酸爽,搞不好命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