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沐安悄悄后退了两步,死亡视线就被一个身影挡去,以为是自家二哥,她目光依然落在那个少年身上,思考了下,低声道,“榆儿可能换口味了,你说我要不要也试试小奶狗啊?”
低沉的声音响起,“小奶狗?”
声音有点熟悉,但她没有太在意,“喏,就是这种可可爱爱的小男生啊。”
“……呵!”
突然,少年又爆发了,“你放开我,我自己走!!”
高永觉得今日是他这辈子最黑暗的一天,整个人被阴霾深深笼罩。
被亲爹放弃,落在卓王手上,沦为货物一样被人评头论足,他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受人尊敬的官家子弟,眼前这些人的打量的目光,像是利刃般切割着他曾经的自尊与骄傲,他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
“哦,你怎样养活自己?”沈榆问。
“你别管,我可以自己做生意!”虽然嘴上是这样说着,但高永心里还是惶恐不安。
“哦!说来听听,你做生意的本钱在哪里?”
高永抬头,看着站在自己眼前俯瞰众生的女子,这份自信和从容,曾几何时,他也有……
“我有手有脚,我读书识字……”又瞥了眼旁边的付云修,“当初他不是也弃笔从商吗?我也可以,等我……等我赚够了钱,我就自己赔给你,你别收那个老头的钱!我自己做过的事我负责!”
这样想以后,高永的心情突然就好了些,对,没错,我要赚大钱,我要让他们后悔扔下我!
“噗!”
沈榆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倔强的小屁孩,果然是缺少社会的毒打啊!
但看起来本性不算太坏,起码知道要赔钱,以前是被家里宠坏了,临别前她就做做好事呗,“你无办法跟付云修比的,他自小就是天才,你知道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吗?”
见他果然一脸茫然,沈榆示意木一放开他,用尽量简单的语言说,“天才无论在任何领域都更容易成功,因为他们除了拥有天赋外,更懂得利用天赋,例如普通人要两个时辰才看完一本书,他却能看完三本,并写出读后感,嗯……你可以理解为,天才用更少的时间完成更多的事,所以我们普通人要赶上他们,就必须付出几倍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