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后,凤卿从更衣室走出。
旗袍采用无袖设计,露出白皙纤细的胳膊,其余地方全部遮挡,仅能通过完美的身体曲线窥探其风华。
原主身材好,再配上凤卿身上清冷矜贵的气质,旗袍穿在她身上,格外的好看。
王姐撇了撇嘴,语气阴阳怪调:“你是登台唱歌,不是日常穿搭,穿这么保守,有什么看头?你着装是廖妈妈的安排,待会下台后,你自己向廖妈妈解释。”
凤卿冷冷回了一句:
“这就不需要王姐操心了。”
说罢,凤卿扯过披帛,披在肩上,进入化妆室稍稍调整了一下妆容,随即,来到了舞台后方的等候室等待上台。
凤卿看过原主的记忆,熟知唱歌的技巧。
唱功好和唱得好听是两码事。
趁有时间,凤卿开口练了练嗓子,找找乐感。
前一个歌女表演结束,后门的幕布被人揭开,红玫瑰和六名舞女扭着小蛮腰进入后台。
经过凤卿时,红玫瑰轻飘飘地瞥了她一眼,带着胜利者的姿态,高傲而不屑。
凤卿面色毫无波澜,掀开幕布,迈着优雅的步子,缓缓走到舞台中央的麦克风前。
面容绝美,身姿窈窕,带着一股不可亵渎的清贵古韵,她的嘴角微微勾着,美眸在灯光下波光潋滟,与其他歌女的气质浑然不同。
在场众人的目光汇聚在她的身上。
有惊艳,有势在必得。
凤卿红唇微启,悠扬的歌声从她口中传出,与原主的歌声不同,透着一股清冷,像清泉流淌过众人心中,有种说不出的韵味。
孟三爷斜靠在倚背上,右手习惯性摸了一下发亮的头顶,左手夹着一跟雪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凤卿,缓缓从口中吐出烟雾,邪笑道:
“今儿换风格了,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身侧青帮二把手,谄笑道:“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