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正如宋岚所想,在六七十年代,甚至在往后十来年,女孩子被退婚,或者离婚,尤其是在农村,名声可好不到哪去。
就拿她刚在村里听来的事说,一个女知青被村里的二流子意外搭救,仅半日,有关那位女知青的闲话就传遍整个村子,逼得那位女知青短短两三日不得不嫁给救自己的二流子。
要不然,活着就得被唾沫星子淹死。
而决定嫁给那个二流子,想来是那个女知青不敢赌,她怕流言蜚语压得她喘不过气,怕把她逼上思路。
她只是想活下去!
说起来,这事是宋岚从李菊梅口中听来的。
娘俩闲聊时,李菊梅提到村里的八卦,便说起村里的二狗子娶了一个女知青,而宋岚出于好奇,一问之下得知缘由。
“这……”
秦博延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
“二弟,在退婚一事上,即便女方占着理,估计也会多少受到点影响,不过比起封建社会,咱们新时代的女性到底要好上一些。”
她现在身处的世界,如果女方在退婚的事情上占理,顶多被一些闲着没事干的人说两句嘴,回头嫁出去不算难事。
然,她原来的世界……不管女子占不占理,都会让名声受累,若果家中长辈迂腐,这女子要么青灯古佛一生,要么被传出暴毙,反正宋岚深觉她原本那个世界对女子是过于不公平!
也是,男尊女卑嘛,女子不过是男子的附庸,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被男人们视为“衣物”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