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希林就在荣耀骑士团入职,在宿舍住下,第二天起了个早去马厩等待朗多骑士。
朗多清晨穿着便装,还刮了胡子,希林差点没把他认出来。初来乍到少年对帝国人还有点脸盲,通常都靠着对方的服饰来辨认,要知道在家乡,很多人一辈子就那么一件衣服!
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比较高瘦的身型,手臂上有结实的肌肉。他是那种常见的棕黄色卷发,脑袋后面梳了辫子。这人是八字眉,除了比较和蔼之外,总觉得他面容有些犹豫,像装着心事一样的。
他的白衬衫半敞着胸口,身上还缠了绷带。
“你昨晚受伤了?”
“哈,没。这是比赛的时候受的伤,现在好多了。”
朗多摸摸胸口。
“在前不久的竞技场上,我被长枪的碎片击中。现在伤情尚未完全恢复,还需要继续休养。”
“天呐!”
“这没关系。受伤是家常便饭,我已经习惯了。”
这么一说,希林对这位骑士的敬仰又增添了一分。
“先带你去马厩,认识一下你的工作伙伴。如果你在工作上确实都没有什么问题,我就放心去修养了。”
“嗯,好。”
“这家伙傻里傻气的,一把年纪了,身上还是血气方刚的味道。”
恶魔拉吉玛有时候从希林背后的影子里钻出来插一句话。希林立即假装没有听到,继续对着朗多微笑。
二人走去马厩,朗多给他展示自己的战马。
“这一匹是我出行的座驾,如果我要出门就牵它;这一匹是备用的,它现在年纪大了。如果有时候你也要出门就骑它。”
“好,我记住了。”
马儿的花色一辈子都不会变,可比人好认多了。
“这几匹马都是比赛用的,吃得多,脾气也大。它们需要精心的呵护。记得别把它们放在一起,有时候会打架的。”
“嗯,好!”
“这一匹……哎呀,你也认识,这是野玫瑰。真令人头疼啊……”
“哈,野玫瑰。你好!”少年热情地跟那匹骏马打招呼。
野玫瑰通身都是红色的毛,非常鲜亮。希林又摸摸它的鼻子,它见到少年之后也很开心,发出噗噜噗噜的声音。
“它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