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后。
达弗林还是死了,死在一次与异种垄断者的战争之中。
他并不后悔,因为他战斗过,这就足够了。
唯一遗憾的就是,他终究还是没能回到女友安蒂身边,没能实现保护对方的愿望。
……
……
达弗林睁开眼睛,看着眼前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街道。
这是个僻静的小巷,远处躺着一个干净的流浪汉。
等等,我不是被一个名叫“勋爵”的老头子给咬破脖子了吗?
他回想起自己死前的记忆。
而现在,难道他来到了地狱?
他没有自信可以上天堂,毕竟他没有完成自己心中的承诺。
半小时后,他慢慢地兴奋起来,嘴角边裂开一道笑容。
“原来,我是重生了!不,这应该是某个电影中的情节!”
他在心底狂喊着!
他看清楚了周围的一切,这不就是十年前,他加入天命社后,所做的寻种任务吗?
那个流浪汉,给他的记忆太深刻了,毕竟那是他再一次从死神手中逃走。
而现在,他多了十年的记忆。
首先要干什么?
赶紧逃离这个流浪汉的身边吗?
不,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剧本演。
不然的话,有可能自己的逃走,会被流浪汉当成是去喊人,从而直接杀了自己。
达弗林这样想着,信心满满地继续观察着流浪汉。
然后那群突如其来的丧尸们,再次出现,流浪汉逃跑,他还是打电话给上司,通报情况后,然后开车逃出城去。
这一次,当流浪汉追上他的车后,却没有说话,而是直接一掌打过来。
“等等,你为什么要杀我?”达弗林大惊失色。
这和之前的剧本,不一样啊!
“没什么,莫名其妙,我感觉脑子里很烦,不想说话。你们这些苍蝇,还是去死吧。”